苍溪县龙王沟小学校
2020年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
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七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也是国家宪法日。为了增强全校师生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结合上级文件精神,我校将12月定为法治宣传活动月,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二、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弘扬宪法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三、活动时间:12月1日--12月31日
四、活动负责人:德体艺卫处成员及各班正副班主任
五、活动重点内容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
(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
(三)“十三五”时期法治建设取得的重大成就;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六)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
六、具体安排
(一)宪法晨读活动。12月4日全体学生8:00到操场进行整体晨读活动。上午9:00三年级三班在录播室观看“宪法晨读”网络直播,其余年级在教室观看“宪法晨读”网络直播;其余利用晨读时间(时间:每天早上8:00——8:10。活动负责人:语文老师),选择宪法序言及正文中的适当章节、条款,组织学生集体朗读,各班选出一名“宪法晨读小卫士”。
(二)每周一举行特别升国旗仪式,了解宪法关于国旗的规定。
(三)学生登录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在线学习和综合评价。
(四)12月14日,各班利用班会开展一次宪法教育活动,以“学宪法、讲宪法”为主题,开展宪法知识竞赛、小品、讲故事、宪法宣传手抄报等形式组织师生集体学习宪法知识。各班评选出一名“守法小卫士” 。
(五)围绕国家宪法日主题,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栏、学校电子显示屏等形式,营造宪法教育氛围。(学校电子显示屏(LED)滚动显示“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操场大屏幕显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等内容的电子宣传标语。12月1日--12月31日在教学楼悬挂法治宣传横幅。)
(六)12月4日,法制副校长为全校师生开展一次法治教育课。
(七)1—2年级开展“法律进校园”绘画比赛。3—6年级开展“法治宣传手抄报比赛。每班上交5幅作品,时间:12月26日前。
七、活动要求
每次活动要及时总结活动情况,并收集相关活动的照片,按照活动要求将照片上传学校班主任微信工作群。
苍溪县龙王沟小学校
2020.12.1
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
的社会主义国家。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
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第三十三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
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第五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第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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